中船九院
1月5日,中船钢构工程株式会社所属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宁夏贺兰县公民法院项目主体工程顺利通过了贺兰县质监站的竣工验收,主体工程培植全部落成。中船九院圆满完成该项设计任务,用形象、用实力赢得了良好的荣誉,同时也因此实际行动积极相应国家“开拓大西北”“一带一起”计策,为今后开拓西北地区的建筑市场积累了宝贵的履历。
该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境内,西临富兴北街,南临创业路,用地总面积约2.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地上部分由业务楼、审判楼、附属楼及门卫组成。
中船九院自2012年10月中标该项目后,设计职员战胜了间隔大西北路途迢遥、施工合营困难、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多次重大调度等诸多困难,秉持“创新、拓展、诚信、敬业”的企业精神,从法院建筑项目业务的特点出发,拜访调研了上海诸多公民法院,征询了许多资深法官的见地,节制了一手资料,同时借鉴了国内外部分法院审判法庭的设计理念,对贺兰县公民法院审判大楼方案反复论证、研讨,终极圆满完成了设计任务。
该审判大楼设计方案合理,外不雅观庄严大方,内部布局开敞通透,审判功能完好、方便,受到宁夏贺兰县公民法院的高度评价和赞赏。